2005年9月27日,星期二(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三版: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法治之花盛开
大墙我省监狱系统“四五”普法回眸
本报记者 蔡亮

  日前,我省监狱系统的“四五”普法工作顺利通过验收。省普法总结验收工作小组认为,我省监狱系统在“四五”普法工作中,紧密联系监狱工作实际,将依法治监理念融入各项工作,做到了服务于提高全体监狱民警的执法能力,服务于监管改造工作的持续安全稳定,服务于提高罪犯教育改造质量,工作规范,制度健全,特色鲜明。

  明确重点,推进执法规范
  “四五”普法以来,全省监狱系统坚持依法管理,坚持公平公正、严明执法,努力加强制度建设,执法的规范性有了显著提高。
  省监狱管理局五年内在全系统相继开展了执法执纪专项教育活动、“德治、法治”专项教育活动暨执法执纪专项教育整顿活动、公正执法树形象专项教育整顿活动、文明执法树形象专项教育整顿活动和今年正在开展的“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等。每一项专题活动,都有重点、有针对性地进行了法制教育。
  此外,局党委还高度重视狱务公开工作,要求各押犯单位必须将罪犯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刑罚执行、狱政管理、教育改造、生活管理、对未成年犯的教育改造及监狱民警行为准则,以及所有涉及服刑人员奖惩考核、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离监(特许)探亲、重大违规行为处理结果等重要执法环节、具体执法内容“上墙”,自觉接受全体民警职工和服刑人员的监督,使监狱执法工作真正成为“阳光工程”。
  目前,有关罪犯的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特许探亲、离监探亲、罪犯考核、警戒具使用等都有了严密的执法规范要求。严格公正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的良好局面已经形成,有力推进了监狱法制化建设。
  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是监狱工作的最重要目标。我省监狱系统认真组织全体服刑人员参加了由司法部统一命题的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全省共有86500余名罪犯参加了普法教育知识竞赛,参与率达到了100%。

  强化督查,确保工作落实
  在“四五”普法工作中,省监狱管理局着重于检查与督查相结合,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同时,监狱系统强化了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各监狱(所)纪检监察、法制、政工、狱政等部门紧紧围绕基层民警反映最强烈、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执法监督检查活动,抓住奖惩考核、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重点执法环节的监督检查,督促纠正了押犯单位个别民警执法意识欠强、执法基础工作欠扎实、执法程序欠到位等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规范了监狱执法行为,促进了执法公正,有效提升了监狱机关和民警的执法形象,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落到了实处。

  服务社会,开展警示教育
  按照走出去,请进来的普法教育思路,全系统的普法工作还积极向社会和学校延伸,广泛开展服刑人员现身说法等警示教育。“四五”普法期间,各监狱(所)充分发挥警示教育基地作用。如宁波市黄湖监狱被确定为宁波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基地和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后,五年来通过服刑人员现身说法,使3万多名干部受到了教育,宁波市级机关有3000多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到该监接受过教育,社会效果良好。
  省未管所作为杭州市中小学法制教育基地、余杭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自2000年以来,至今共接待了全省各地100余所中小学及职业高中、中等专科学校、大专院校的学生15000余人次。
  以女监、未管所服刑人员组成的浙江省育新艺术团深入各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演出。据不完全统计,从2001年至今,艺术团已向社会作法制宣传教育演出1000余场,观众达200多万人次,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